12月29日,知情人士透露,在一审败诉后,中创新航已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,起诉宁德时代 “滥用专利权恶意维权和肆意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”。
此前,宁德时代曾提起诉讼,起诉中创新航侵犯其专利权。随后,两家公司的拉锯战持续了一年多。
11月30日,中创新航发布公告称,公司已于11月29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《民事判决书》,针对侵犯宁德时代集流构件和电池专利一案,中创新航须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,赔偿经济损失263.25万元,赔付宁德时代合理支出20万元,支付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12.75万元。
同时,公告称,此次判决为福州中院的一审判决,并非终审生效判决。中创新航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,尚无法确认终审判决时间和结果。同时,涉诉专利中部分维持有效的权利要求,也尚处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理中。
中创新航方面表示, 该判决不会对其当前及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,相关诉讼风险已在招股章程中作出充分披露,并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。